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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 血魔解体继承道痕(第2页)

白晴仙子接到了自己宗门蛊仙的消息,大为震惊,原本以为是十拿九稳的事情,没想到却失败了。

仔细想来也是,宋紫星曾经在自己夫君手中逃得一命,从这些蛊仙手中逃出,好像也就不奇怪了。

“不过这样也好,之前那位武魂老祖向我索取宋紫星的血肉,表示想要借此推算宋紫星的位置,为自己的一位小辈报仇。现在,不如顺水推舟,把这些得到的血肉送给他,做个人情。”白晴仙子眼眸一亮,随即又想到:“等等,既然他想要,那就多给他一些吧。正好,这种东西我们灵缘斋也不需要。”

半天的时间过去,依靠着白晴仙子的人脉,她成功的把宋紫星分离出来的血肉,尽数收集了过来,通过洞地蛊交给了武魂老祖。

乱石福地。

得到了宋紫星血肉的方越大喜过望,除了头颅和大半胸膛,宋紫星的其他身体部位全都被白晴仙子给送了过来。

方越一番检查,大量的道痕亮起,这些血肉上的道痕数量不少,大概能够有宋紫星一身积累的四五成。

至于这些血肉的来历,和上面遗留下如此之多道痕的原因,是有具体记载的。

根据宋钟为其父亲宋紫星编纂的《宋紫星传》的记载,在中州炼蛊大会期间,十大古派联手埋伏,想要将宋紫星置于死地,结果却被他施展手段逃跑了。

而宋紫星之所以能够逃跑,就是因为,施展了一记杀招――血魔解体。

血魔解体可以形成血肉分身,并且分身速度极快,可以媲美本体的血虹闪杀招。并且,分身灵动异常,机敏过人,就算是施展侦查杀招,也难以察觉。

宋紫星因此逃得一命。

但是,施展血魔解体杀招代价巨大,需要消耗自己的肉身,以及大量仙元。肉身之上,还必须得有血道道痕,这才铸就了分身以假乱真的威能。

虽然说按时间看,这件事提前了不少,但是具体的经过,大概是没有什么变化。

而方越费尽心机的想要得到宋紫星的血肉身躯,除了想要以此继承星象福地以外,就是为了身躯上的血道道痕!他手中掌握着能够转化宋紫星身躯上血道道痕的手段,至于论其原理,与血道蛊师可以通过吞吃血兽来增长修为相似。

();()  “只要转化了这些道痕,我大概能够达到七转初阶,甚至是七转中阶的水平了吧?啧啧啧,这可比渡劫来的快多了。当然,如果能够杀死宋紫星,直接吞窍,效果更佳。”

方越升仙之后渡过了三次地灾,身上的血道道痕大约有六千二百多道。

这是因为除了渡劫以外,还把东海三个倒霉蛋的身体连带仙窍化为了血水,融入到了血海之中。

还有,这次血毒棠劫,因为是纯粹的血道灾劫,所以直接增加了五百多道血道道痕。

但同理,仙窍内的血海如果被消耗,那么方越身上的血道道痕也会相应减少。

骨道方面则因为吞掉了上次乐土一脉的骸骨福地,所以,道痕数量大约有一万三千七百多道。

蛊仙可以自由吞并其他人的仙窍,但是,吞窍却有诸多的限制。

首先,就是蛊仙的仙窍不能以小吞大,底蕴单薄的仙窍,无法吞并底蕴深厚的仙窍。

世人以为,指的是六转不能吞并七转仙窍,七转不能吞并八转仙窍。

但经过大爱仙尊实验,实则与修为无关,只要仙窍底蕴深厚,蛊仙是可以直接吞并比自己修为高的仙窍的。

其次,死窍无法被蛊仙吞并。

最后一点,吞并他人的仙窍需要蛊仙拥有相对的境界。

吞并六转福地,需要蛊仙拥有对应的大师境界。七转福地,则是宗师境界。八转洞天,便是大宗师境界。

当满足上述所有条件之后,就可以把他人的仙窍吞并,融入到自家仙窍。

方越有着骨道大宗师的境界,所以,当时为了能够增加人道仙窍渡劫成功的概率,就把骸骨福地吞并,融入到了自家仙窍。

至于资源,当时为了减少福地底蕴,被暂时搬了出来。

吞并了骸骨福地之后,除了增加了一万多道道痕,方越还成功跳过了一次天劫。也就是说,现在的方越,已经是一次天劫修为的蛊仙了。

但同时,因为灾劫跳过的缘故,方越下一次渡劫,直接就是第二次天劫了。

“那么,让我试试看,你宋紫星究竟在这副身躯之中,留下了多少道痕吧。”

留下一块断臂之后,方越呵呵一笑,手中打出一道血道杀招,开始进行转化。

很快,他神情一滞,不由笑道:“原来,你宋紫星还在这些血肉上附加了自己的标记吗?可惜啊,这些血道道痕,你自己是拿不回来了。”

又是一记杀招打出,宋紫星在自己身体里留下的小动作,被尽数抹除了。

大约花费了一天一夜的功夫,方越成功把这些血肉转化,把其中的血道道痕加持在了自己的身上。

宋紫星身躯上的血道道痕比方越想象的还要多,除去转化过程浪费掉的,竟然还能有一万两千多道道痕的剩余。

仔细想想,好像也对。

当时,宋紫星为了逃跑,舍弃了自己几乎全部的身体,只剩下头颅和大半胸膛。消耗的血道道痕,自然也是不少,至少一半以上。

再加上,他本身就是一位渡过了两次浩劫的七转蛊仙,又继承了一份血海真传。一身道痕积累,少说得有三万。

而这次,方越得到的血道道痕,好像,连宋紫星积累的一半都不到。

不过,方越也没有得陇望蜀。毕竟,自己这次什么风险都没有冒,白晴仙子就主动把这些送到了自己面前。实在是坐收渔翁之利。

再又所求的话,未免有些,太贪得无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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