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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重大概估计了一下,肝吸虫的体积至少有2o个自己那么大。
一条就有这么大,要是有几十上百条呢?
嘶~
他顿时倒吸一口凉气,随即身体缓缓向后蠕动。
对方数量多,体积又大,自己绝对不能轻易涉险。
最好先出去找个安全的地方,然后派个小分队进来探索。
李重想起了级蚂蚁的军团战术,顿时心里有了底,迅原路返回。
在钻出洞口前,他抖动了一下身体,将一小节尾巴像甩鼻涕一样甩了出去。
这一小节尾巴大概有1oo个细胞,接收到指令后,迅一阵蠕动,变形成一只迷你版鼻涕虫,朝着前方通道爬去。
李重趁着这一时间,很快回到了腹腔膜上,安静地等待着细胞小分队的归来。
他现在有一种很玄妙的体验,就好像闭着眼睛,伸出一只手,在黑暗中到处摸索。
渐渐地,这只手撞上了一堵软墙。
还没等他下达命令,手就在墙上掐了个洞,活生生捏下来一块肉。
这时,他明显感觉到手的兴奋。
手把这块肉吞进了肚子,扁平的手掌立即变成了一块高高鼓起的肉包子。
剩下那一部分手指,就像打劫了宝库的蟊贼一样,喜滋滋地跑了回来。
“这……”
李重顿时有些尴尬,看来自己目前的体型实在太小,就算把肝吸虫当盘菜,一时也吃不下去。
就像一群蚂蚁,如果要迅吃光一头死去的大象,起码要出动上千万数量的级军团。
就凭他现在这十万军团,吃起来还差得太远。
看来他得先跑去宿主的大脑里苟着,等自己育成了大虫子,能够派出足够强大的军团,再来对付这帮该死的肝吸虫。
当然,在宿主被肝吸虫害死之前,他也要想办法激一下宿主自身的免疫力,看看能不能拖延病情的进展。
这时,那只探索小队回来了。
迷你鼻涕虫已经变得鼓鼓囊囊,一下子跳到他身上,立即融入体内。
那块保存完好的肝吸虫肉块,也进了他的肚子。
他身体里的每个细胞,都欢呼雀跃着,朝肉块扑了上去。
吞噬下一个细胞后,就迅移开,将位置让给后来的小伙伴。
就这样,肉块飞快地被消化。
基因也被分解成一个个片段,被李重彻底吸收。
“唔,真香。”
“虫子的肉就是好吃,比我想象中要更加鲜美。”
李重一边感叹着,一边加快了蠕动的步伐,重新踏上了征途。
接下来的两天里,他遵循着自己制定的路线,从腹腔顺着食道爬进了鼻腔。
然后咬开黏膜和肌肉层,沿着嗅觉神经末梢,顺利进入了大脑。
这条路线上,倒是没有再现新的邻居。
不过李重并未掉以轻心,他觉得麋鹿的身体里绝不可能只有一种寄生虫。
因为大型宿主往往会比小宿主拥有更多种类的寄生虫。
就好像大6上的物种往往比海洋中的物种更丰富一样。
寄生虫能在大型宿主的身上找到不计其数的生态位。
每一种寄生虫都会找到一个特定的位置作为栖息地,有时候邻居间会有重叠,大多数时候则不会。
所以李重打算在大脑里安顿下来后,就派出一只小分队,在宿主的血液系统中循环一次,搞清楚宿主体内的寄生虫分布图。
到时候,他再派出军团,一个个进行绞杀。
宿主的身体将彻底变成他独占的猎场。
这么大的领地,他要像级蚂蚁帝国一样牢牢占据,绝不容许任何异类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