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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殷三爷(第1页)

就看那桌上,有柴碳炉子,烧得热腾腾的鱼头豆腐锅子,横山特产牛脯,青椒香干丝……一共有七八个菜。两只酒杯里,一只半满,一只已干。看上去,刚刚那女人正在和三爷,在推杯换盏来着。

“这就不好意思了,就好像我是假得一样。我是真心诚意地想请三爷您吃这次饭的。初来乍到这里,人生地不熟的,就蒙三爷照顾。我要是不表达一下自己小小的谢意,以后怎么好意思在横山混哦。还不要被人家说成忘恩负义!”施耐德有意考张道。

“怎么会怎么会,你这小伙子有这样的为人处事能力,不愁你混不好。混不好,只要你在横山地面上,三爷就给你包着,包你混好。至少不会比三爷我差多少。”三爷拍着胸脯道。

“冲着你今晚上做的事,我也觉得你小伙子不错!”那嘴里镶了一口金牙的女人道。说着,那女人将桌上的一只金皮做的香烟盒拿了起来,喀地一声机关打开,亮出里面的香烟,冲施耐德递了过来,“小弟,抽一支!”

“不会不会,谢谢!”施耐德连忙摇手。

那妇人又把烟盒递向阿秀,阿秀吓得人往后一缩,大红着脸连着摆手说,“不,不,!”就像遇到了洪水猛兽一般。

吓是真被吓到了。阿秀的心里却突地一阵温暖,觉得被尊重了。并且是不一般地尊重。像对待男人一样地被对待了。那是一种从未有过的体验。

就那一个递烟的动作,阿秀对那女人原有的畏惧心里,多了一份好感。或者说是感激。

“烟是好东西哦,小弟,要学!”那妇人语重心长道。

“其实三爷我,也就随便给你,在澡堂子里洗澡的几个老板跟讲了句,也没费多大功夫。你不用这么放在心上。用你们读书人的话说,举手之劳。举手之劳!”三爷边说边坐回到桌边,“你俩个要不是嫌弃的话,就着喝两杯?”

“那怎么好意思,本来是要喊你吃饭的,反过来还在你家吃饭。那不真成了虚情假意了。”

“虚不虚情,假不假意,我看得出,三爷更看得出。你是个好小伙子。”那妇人在他的肩膀上拍了拍,“去坐吧,我去给你俩个拿碗拿筷子。”

“重要的是酒杯。碗不碗得无所谓。哦,还有筷子。没筷子怎么吃,用手抓么!”三爷说着,哈哈大笑。

“真在这里吃么?”阿秀作不出,放不开,觉着难受死了,用眼神不住地示意他走。

“恭敬不如从命!”施耐德拉着阿秀就入了座。

“问句也许不该问的话?”四个人对了一杯以后,三爷说道。

“请说,三爷。”

“三爷我看人的眼光向来不错的,以我看兄弟你不应该沦落到此的,”三爷说着,头一歪,靠到施耐德身边,用烟斗微微地指了一指阿秀的方向,很有深意地笑着轻声问,“难道是因为她……。”

施耐德也不是傻子,同为男人,马上就明白过来了,三爷的意思。三爷的意思是,阿秀是不是别人的老婆,被他给诱拐到这里来的。按道理他是不应该混得这么惨的。

施耐德呆了呆,觉得三爷猜得还真地没错。虽说在明面上,他就她的正牌老公。可是事实上,他是真地霸占了别人的老婆。哎,也不能说霸占吧。反正在伦理上,他是有不占道理的那一方。

按理说,他得和阿秀保持距离才对。

还有,马上就要过年了。他硬是要带着阿秀从黄家出走。难道仅仅是,忍受不住黄爸的家长式作风?也不尽然。骨子里还是有三爷所说的,男人的占有欲。

也许想要出走时,他都没有意识到。可是潜意识里,男人本性作祟,他还是有意无意地在做,在完成,让阿秀与其黄姓前任的切割。

“我老家是戴——”他想向三爷解释,他不是那种人。他是一个正直的农民家庭比弟。终归对戴冲不熟悉。戴冲差一点说成戴店。因为戴店的名称比戴冲更加地响亮,他早就听说过。

“戴冲。”阿秀赶紧补充。

三爷再一次地意味深长地笑了。

“兄弟好有福气。刚才我还以为你带着她来找三爷麻烦的呢!”那女人说着抬眼皮子撩了三爷一眼。

施耐德顿时看出来了,那女人应该不是三爷的老婆。心说,怪不得三爷也像那样看我。

“你不要胡说了,有了你,我现在差不多都成太监了,你还乱吃飞醋,让小兄弟笑话。”三爷打着哈哈。

就这样边吃边聊。一直到晚上十一点。泡了个澡回来,

一觉睡到大天亮。要不是人喊,还不知要睡到什么时候。

边摆字摊边打哈欠。阿秀打哈欠的时候,他把手放到她嘴上,让哈欠出有节奏的“哇哇”声,轮到他打时,她也不示弱。惹得好些正经的老乡为之侧目。

“老板,你们能不能快一些。我老早就来等了,都等两个小时了。”那样子对于传统些的人来说,确实辣眼睛。他们甚至不好意思直说,而是以另一种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不满。

有人则跺着脚,冷得慌。边跺边抱怨,“脚都冻肿了,真是生意不当生意做!”

有人就说了,“人家不过救一下急,你们还真地以为人家光靠这过日子。”

施耐德冲那人投去赞许的目光。那人一阵得意。

就这样写到临近中午的时候,上街卖买的人已经不多了。无论是打把式卖艺,说板书的,拔牙的,还是卖梨膏糖,卖老鼠药的,都收摊子了。桥头上,只剩下他们小夫妻二人在给人写对联。

围着的人也就十来个。有一半是在等对联,有一半是在看他写字。看他写字的人中,一多半字不识一个。纯粹是觉得好玩,看个热闹。反正无所事事,人家看他也看。看戏还要钱,看写字还不要钱。不看白不看。

凤毛鳞角的两位,一个勉强认得两个字。就是自己的姓名。还有一个斗大的字,勉强认得一稻萝。跟其作人比起来,他俩也算是有文化的人了。

喝过墨水和疑似喝过墨水的人,那气质就是与旁人不一样。就听他俩一个眉飞色舞地向旁边的乡里乡亲介绍说,施耐德写得字如何如何好。比东头关老爷城隍庙里的对联写得好多了。

这样的赞誉,施耐德不便出面反驳,他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可是人家都夸自己夸到脑门上了,再不给人家面子,就太不通人性了。

那个只认识自己名字的大爷,于是也不遑多让说道,这位小兄弟的字比起西边通天府里的对联写得好太多了。

两人如此不遗余力的吹捧,一方面让他飘飘然,另一方面又很感压力。阿秀则听得两眼放光。施耐德记得,自己走路捡到了一百块钱时的反应就是那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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