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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地宫(第1页)

“我们没必要现在把这个问题卡得这么死,敌人用出这种手段的目的很可能就是为了让我们互相猜忌。”

伊凡开口道,“当务之急应该是去揣摩刚才那位死前说出来的讯息——不管那是不是敌人想让他说出来的,那已经是我们现在唯一的线索了!”

“他说得有道理。”丹尼尔点头道,“地宫,哥夏,南,这三个词没有什么必要的联系,但非要硬说的话...”

“在南边可能存在名为哥夏的地宫?或者是在南方的地宫里有着“哥夏”?”

拜伦耸了耸肩,“那都无所谓了,南方,无论如何也只能顺着这个线索往下走,如果那边有地宫的话就再好不过了!”

“确实如此。”

...

众人没工夫管这里面的村民,确认了周围没有其他亡灵骚扰以后就向南方继续出了。

这种缺少开化的人是很难去改变的,他们除了愚昧之外还兼具着贪婪。想要让他们认清自己,去理性的认知世界绝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

从夏尔向南,大部分都是些荒野丘陵,这些地方一般都盘踞着地精和豺狼人——这两种生物论实力和鱼人在伯仲之间,但是地精们的智慧要更高一点,至少他们已经展出了自己的语言,不再需要去用无意义的“阿巴阿巴”去沟通彼此的意义。

豺狼是是一种群居的劫掠物种,他们勉强能够以部落的方式区分彼此的身份,能够使用简易的工具——他们甚至懂得用火焰来炙烤食物。

遥遥的,拜伦一行人就看到了远方升起的篝火烟尘。浓郁的黑烟和周围腥臭的味道提示着众人前面是一个大型的豺狼人部落。

“绕过去吗?”

拜伦皱了皱眉头,“不...沿着方向向南走,别说是地宫,就连人造的痕迹都没有看见。豺狼人既然选择在这里建造营地和部落,就说明这有着什么能够吸引他们的东西!”

“遗迹...或是?”

“地宫!”

众人眼前一亮,不管怎么说这也是能够让人探索一番的地方,比起在丘陵上漫无目的的搜寻可是好上太多了!

伊凡有过讨伐豺狼人劫掠队伍的经验,“对付豺狼人,只需要击杀掉他们之中唯一穿着盔甲的那一个就能让他们全线溃散!”

丹尼尔点头道,“没错,豺狼人只有部族领才有资格穿着盔甲,而其他得到盔甲且能够将其保住的豺狼人会选择离开原部族,去开创一个新的部落——这就是他们的法则。”

“了解了。”拜伦点了点头,“这样的话我就了然了,斩行动吗!”

从马背上一跃而下,再次跳起的时候双脚已经喷射起了火焰,反作用力让拜伦直接跨越了前方的一大片丘陵落在了大片的豺狼人中间。

环顾四周,拜伦露出了满意的笑脸,“很好,四周明显有人工雕琢的痕迹,石台,雕纹,还有残破的石像...如果说附近哪里能有地宫的话我猜一定就是这里了!”

“呜嗷——!!!”

四周的豺狼人看到拜伦的到来瞬间嚎叫了起来,亮出了自己的爪子。

狼群之中有一只最为强壮的,他有三个普通的豺狼人那么高,身上肌肉隆起,将一身皮甲撑的紧紧的。

手中一把巨大的斩大刀已经有了斑驳的锈迹,但仍旧不能掩盖它曾经的锋芒。

豺狼人领的口中突出了一个模糊的字节,“杀——!!!”

四周的豺狼人瞬间变得兴奋起来,向着拜伦不要命的冲刺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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