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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林地木屋的精灵(第1页)

一套内衬,一件不影响动作的剑士风衣,靴子,加在一起就花了拜伦整整7个银质币,这一下子就让他的财产大幅度的缩了水。

没办法,他实在是受不了那种看上去脏兮兮的麻布衣服是其一,过于便宜的衣服会让人被看低一眼是其二。

扮猪吃虎也许会很爽,但是被人看低嘲讽的那一刻不是每个人都乐于接受的。相较于一开始被人小看,拜伦更希望获得更多的注视。

别的不说,水晶岛的“霍顿酒馆”,内拉多中心广场的文献馆,还有佣兵公会“巫妖之尾”的职业者接待室,这些个地方衣衫不整的人是不允许进入的。

拜伦没必要给自己另找麻烦,所以来到岛上的第一件事就是给自己置办了一身行头。

免疫物理攻击的他让大部分的甲胄都失去了意义,一件不影响动作而又足够帅气的剑士风衣就成了他的选——虽说那有点小贵。

换上这套风衣,加上背上的那柄长剑,尤其是配合他那张带着些许胡茬的面庞,拜伦俨然已经有了一副成熟剑客的模样。

下一步就是前往内拉多中心广场上的文献馆了。

来到异世界,获得了烧烧果实,拜伦自然不希望做一个碌碌无为的人,凭着一身本事他完全可以去尝试着做一些事业。

比如当个传说英雄,像是吟游诗人的唱词里那样?

拜伦有些拿捏不准,记忆中的全是些关于剑术和其余人嘲笑的片段,而关于这个世界居然只有“空庭”和“恩赐”这样粗浅的了解。

这样子可不行,作为一个合格的穿越者,即便不能上知天文下至地理,但是了解一下世界的局势,还有各处的种族还是有必要的。

徒步穿行在大街上,拜伦的余光开始留意起周围的行人,尤其是那些带着武器的佣兵。

行走步幅,肌肉的控制,还有持续性的呼吸。

这些外在的表现都可以拿来作为估算实力的判断。

直到走到这条街的尽头,拜伦才收回自己的余光,对这座岛上的佣兵们有了一个基本的认知。

几乎没有见到职业者。

这都是一些锻炼了体魄和技击技巧的普通人,大部分甚至都还不如曾经的拜伦。

也许职业者们都在佣兵公会?

拜伦思考着,决定等一会去佣兵公会看一看,然后顺便拿一个职业者的身份证明。

这玩意的用处还是蛮大的,至少城镇门口的卫兵会给你一个面子,不会走上来盘查你。

“这位大人,看你带着剑,一定是一位很厉害的骑士吧!”

拜伦正思索着,旁边传来了一个稚嫩的声音。回头一看才现是个背着货筐的孩子。

“嗯,算是吧。”

那孩子咧着个笑脸,“在野外冒险是很危险的事,要不要拿一瓶魔药呢!这是精灵制作的哦!”

“卖药的啊...”拜伦挑了挑眉,刚想拒绝但是却被“精灵”两个字吸引了目光,“你说是精灵做的魔药?拿来我看看!”

小孩递给了拜伦一瓶蓝色的药水,瓶身有点类似于纯色的水晶。

打开瓶塞,里面有一股淡淡的草药芳香,拜伦并不了解魔药的作用也并不能确认药水中是否真的存在魔法,这让他不太敢付钱。

“这种药水的作用是什么,还有,你怎么能证明这是精灵制作的?”

小孩伸出了一只手,目光狡黠,“两个银质币骑士大人,这些消息可以当作是购买药水的赠品!”

“嗯...”拜伦打量了一番这个小男孩,羸弱,而且看上去有些营养不良,这可不是能涉及到魔药交易的人该有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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