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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长途跋涉的旅途(第2页)

头部有嘴,口囊里长着匕般的牙齿,非常适合咬进肠道内壁,撕碎沿路的血肉。

皮肤上的细胞排列紧密,形成一圈一圈的小小凸起,能够吸收四周液体中的养分,并吞噬组织细胞。

可以说,一个个细胞就像搭积木一样,一番大改造,把身体变成了一条非常适合在宿主体内长途跋涉的小虫子。

成年麋鹿体长2米,远比蚂蚁要庞大,身体内部是个艰难的求生场。

要从身体末端的肠道爬进最前端的脑袋里,直线距离怎么都过了一米五。

这是一条曲折环绕的爬行路线,虽然他的身体才针尖大小,长得也像一根针,但并没有真正的针头那么锐利。

一路上,他必须要靠自身的力量穿过肌肉的重重阻碍,越过无处不在的毛细血管,在内脏的狭小缝隙间找到一条通道。

万幸的是,宿主的身体里充斥着各种化学信号,不断给他引导着前进的方向,不至于走上相反的方向。

也许会爬得很辛苦,穿洞也会累了点,甚至还会绕一大段路,但他最终还是能成功抵达目的地。

现在,李重小心翼翼躲过肠道内的激流,咬穿了蘑菇森林的底部,一拱一拱地钻了进去。

出了肠道,他体表的感受器全力激,很快嗅到了胆汁的气息。

于是不断前行,很快来到腹腔内壁上。

这里很安全,也很光滑,不用担心会被冲走。

接下来他沿着一条直线在上面慢慢爬行。

胆汁的存在就像头顶疯狂闪烁的一个巨大广告牌,几乎是在狂喊着“来这里啊,来这里啊!”,引导他爬向腹腔的顶部。

这是一道强烈的坐标,指引着去往肝脏的路线。

他只需要跟着这个走,就绝对错不了。

因为所有哺乳动物的身体结构都大差不差,几乎可以说是完全相同。

心脏永远位于双肺外侧,眼睛永远位于大脑前方,肝脏永远比肠道离大脑更近。

这些内脏就像身体大6上一个个特定的地标,只要越过一座又一座高山,他就知道自己离目的地更近一步。

而内脏分泌的各种液体,简直就是天然的指示牌,只要找对特定地标的特定指示标记,他就能前往想去的任何地方。

等他爬到肝脏上面,继续向前,就可以越过双肺和心脏,一直抵达腹腔的尽头。

接下来,他会爬到食管上,沿着食管前进,直到前方无路,便一直打洞,咬穿肌肉和黏膜,从鼻腔直接进入大脑,成为一条尊贵的头部寄生虫。

这是一段漫漫长路,起码要花上两三天时间,才能抵达目的地。

一片暗黑中,他爬啊爬,终于来到了肝脏的位置。

这里胆汁的味道格外浓郁,就像一个流淌着炙热滚烫岩浆的大型火山口,散出硫磺的气味。

李重只是远远感受了一下这副壮观景象,就打算继续往前走。

不过,在浓郁的胆汁中,隐隐夹杂着另一道气味。

这味道闻起来有点腥,还有点甜,非常新鲜可口。

不断地飘过来,就像蚂蚁闻到新鲜肉虫的香味一样,勾起了他的一丝强烈食欲。

“咦?原来早已有居民在这里定居了。”

“真巧,我竟然还有这么一群鲜嫩可口的好邻居。”

“这要是不过去拜访一下,好像有点不太礼貌啊。”

李重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内心深处早已跃跃欲试,迫不及待地想要去见识一下自己的同类。

张开的嘴里,一丝晶莹的涎液缓缓流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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